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证券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0-02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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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8月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0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关联方工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023)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钱卫军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同意公司财务总监朱光龙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程伟先生的辞职申请。经总经理孙关富先生提名,聘请沈月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2012年7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9日
沈月华女士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初级寿险管理师(美国寿险管理师协会颁发)。曾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C类干部、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等职。现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